湖北艺术学校拥有一支结构相对合理、专业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。教师队伍中包括了一批长期从事艺术教育的中坚力量,其中不少教师毕业于国内知名艺术院校,拥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。同时,学校注重引进具有丰富舞台表演和实践经验的教师,部分教师本身即是来自艺术院团的演员、演奏员或设计师,能将行业一线的实践经验融入教学。
在教学质量方面,学校遵循艺术教育规律,实行小班化或分组教学模式,确保专业技能课能得到老师的细致指导。课程设置上坚持专业主课与文化课并重,既强调艺术基本功的反复锤炼,也注重学生综合文化素养的提升。教学成果主要通过定期专业汇报、毕业演出、作品展览以及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艺术竞赛的成绩来体现。学校通过严格的教学管理和实践环节,致力于培养专业技能过关的艺术后备人才。

湖北艺术学校基础信息
建校日期:1958
院校类型:中专学校
学校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26号
学校创建于1958年,原名湖北省戏曲学校,1988年 更名湖北省艺术学校,先后被评为省级和国家级重点中专。学校秉承“明德、精艺、尚美、拓新"的校训,建校以来,为社会输送了大批艺术人才。
先后培养了以吴珍艳、黄天、胡玉婷、何柳、彭一畅、黄琳、胡磊、卢慧等为代表的优秀舞蹈表演人才;以李琼、金波、陈笠笠、郭晓蕾、黄俊、秦德松等为代表的歌唱家;以朱世慧、李春芳、程彩萍、刘丹丽、万晓慧等为代表的戏曲表演艺术家;以李铁、徐帆、尹北琛等为代表的话剧、影视界表演人才。
办学方针
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以“国内一流、中部领头”为办学目标,实施“以就业为导向、以服务为宗旨、走产学研结合之路,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文化艺术人才"的办学方针。
注重艺术实践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创新,联合省内外70余家知名文化企事业单位,搭建全省艺术职业教育链和文化产业链深度融合的平台。学校60年办学历史,深受荆楚文化滋养。近年来,我们不断挖掘地域文化资源,收集整理、加工创作了极富湖北特色剧目百余个,在全国各项艺术大赛中屡获大奖。
招生要求
1、普通中专3年级学生且年满17周岁;
2、普通中专1、2年级在校生不可报考;
3、高中毕业生、中职毕业生持大专毕业证者;
4、专升本考生持大专毕业证者;
5、满足以上条件且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(一代身份证、临时身份证及户口本不可报名)。
录取规则
1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,对考生实行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,为国家公平、公正选拨人才。
2、我院录取原则: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,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,若愿服从专业调剂,将由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,作退档处理。
3、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,考生依照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