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东市中医药学校拥有一支专兼结合、结构相对合理的师资队伍。教师队伍通常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业课教师、以及从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聘请的行业专家和技术能手组成。许多专业教师具备“双师型”素质,即既有教师职称,又有医师、护师、药师等职业资格证书,能够将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紧密结合。
在教学质量方面,学校坚持以技能培养为核心,课程设置紧扣国家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。理论教学注重基础,实践教学环节占比大,通过校内实训室操作、模拟演练以及校外医院实习等多种形式,强化学生的动手能力。学校教学管理通常较为严格,注重学风建设,并鼓励学生考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,如护士执业资格证、中医康复理疗师证等,以提升就业竞争力。总体而言,学校致力于培养适应行业需求的实用型技能人才。

丹东市中医药学校基础信息
建校日期:1985
院校类型:中专学校
学校地址:丹东市元宝区山上街323号
学校是丹东市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医学类普通中专,肩负着为丹东地区培养基层医护人才的重任。学校以弘扬祖国优秀文化、彰显民族医药特色、培养实用卫技人才、助推社会发展为己任;努力打造一支德业双馨、理实兼备、严慈相济的教师队伍;培养一批知书达理、技能娴熟、个性鲜明的实用性卫生技术人才为目标;建校30多年来共培养了二万多名下得去、留得住、用得上的技能型医护卫生人才,为丹东地区的卫生教育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。近五年来,学校办学成果丰硕,毕业生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85%以上,技能考核平均通过率达到95%以上,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%。
优良的办学质量获得各界的广泛赞誉,学校先后荣获“辽宁省文明单位”、“辽宁省教科文卫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”、“辽宁省卫生先进单位”、“丹东市先进集体”、“丹东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”、“丹东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、“丹东市职业教育‘212’工程先进学校”、“丹东市诚信示范单位”、“丹东市卫计委模范先进单位”、“成人高等学历合作办学先进单位”等荣誉称号。学校还连续多年被丹东市卫计委评为“党政目标管理优胜单位”和“特别贡献单位”。
招生要求
1、普通中专3年级学生且年满17周岁;
2、普通中专1、2年级在校生不可报考;
3、高中毕业生、中职毕业生持大专毕业证者;
4、专升本考生持大专毕业证者;
5、满足以上条件且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(一代身份证、临时身份证及户口本不可报名)。
录取规则
1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,对考生实行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,为国家公平、公正选拨人才。
2、我院录取原则: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,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,若愿服从专业调剂,将由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,作退档处理。
3、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,考生依照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。